【接種疫苗死亡的法律問題】寬心圓法律事務所-郭昌凱律師
- 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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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種疫苗死亡的法律問題】
國內COVID-19疫苗分類別順序施打,但因接種後死亡事件頻傳,也引發關注,若是因接種致死者,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有提供管道得申請補助。
《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第1、2項規定,因預防接種而受害者,得請求救濟補償。前項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受害情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受害發生日起,逾五年者亦同。
此法賦予人民發生不利益後擁有相關請求權,人民知悉自身因「疫苗接種後有疑似不良反應」兩年內,或受害情事發生後五年內,可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提出救濟申請。雖然政府給予施打疫苗致危害發生之相關補助,但要判斷受害人死亡或其他副作用情況,是與接種疫苗有相當因果關係仍需靠醫療單位詳細的診斷,診斷關聯性區分為「相關」、「無關」及「無法確定」等三類。
個體疾病形成原因或死亡原因交錯複雜,經調查若是與接種疫苗有關者,予以補償。金額給付上分因預防接種致死相關度輕重者,補助從30萬至600萬元不等;接種後引發疾病者,補助120萬至300萬元;接種後出現身心障礙者,也從輕度到極重度給付5萬至600萬元不等;其他因預防接種致不良反應者最高20萬元;孕婦疑因預防接種致死產或流產,給付最高10萬元。
而為釐清其症狀與預防接種關係,所施行合理檢查及醫療費用,亦提供補助給付最高20萬元。
文章來源:寬心圓法律事務所
圖片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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