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六條 公墓內應依地形劃分墓區,每區內劃定若干墓基,編定墓基號次,每一墓基面積不得超過八平方公尺。但二棺以上合葬者,每增加一棺,墓基得放寬四平方公尺。其屬埋藏...... 2019-03-05 935 殯葬管理條例 ,
殯葬管理條例。第二五條 公墓不得收葬未經核發埋葬許可證明之屍體或骨灰。骨灰(骸)存放設施不得收存未檢附火化許可證明、起掘許可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之骨灰(骸);火化場或移動式火化...... 2019-03-05 940 殯葬管理條例 ,
殯葬管理條例。第二二條 殯儀館及火化場經營者得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使用移動式火化設施,經營火化業務;其火化之地點,以合法設置之殯葬設施及其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2019-03-05 935 殯葬管理條例 ,
殯葬管理條例。第二二條 經營私立殯葬設施或受託經營公立殯葬設施,應備具相關文件經該殯葬設 施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 依前項經許可經營殯葬設施...... 2019-03-05 1698 殯葬管理條例 ,
殯葬管理條例。第二一之一條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各款、各類之低收入戶,使用直轄市、縣( 市)或鄉(鎮、市)所經營或委託民間經營、代理、代管之下列公立殯葬設施,免收使用管理相...... 2019-03-05 1895 殯葬管理條例 ,
殯葬管理條例。第二一條 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主管機關,為經營殯葬設施,得設殯葬設施管理機關(構),或置殯葬設施管理人員。 前項殯葬設施於必要時,並得委託民間經營...... 2019-03-05 857 殯葬管理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