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第四二條 1.經營殯葬服務業,應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營許可後,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並加入殯葬服務業之公會,始得營業。 2...... 2019-03-05 789 殯葬管理條例 ,
殯葬管理條例。第四一條 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主管機關應依下列程序辦理遷葬: 一、公告限期自行遷葬;遷葬期限自公告日起,至少應有三個月之期間。 &...... 2019-03-05 704 殯葬管理條例 ,
殯葬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1.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主管機關對其經營管理之公墓,為更新、遷移、廢止或其他公益需要,得公告其全部或一部禁葬。 2.經公告...... 2019-03-05 768 殯葬管理條例 ,
殯葬管理條例。第三九條 墳墓因情事變更致有妨礙軍事設施、公共衛生、都市發展或其他公共利益之虞,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屬實者,應予遷葬。但經公告為古...... 2019-03-05 1401 殯葬管理條例 ,
殯葬管理條例。第三八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轄區內殯葬設施,應定期查核管理情形,並辦理評鑑及獎勵。前項查核、評鑑及獎勵之自治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 2019-03-05 1538 殯葬管理條例 ,
殯葬管理條例。第三七條 私立或以公共造產設置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者,應按月將前條規定提撥之款項繕造交易清冊後,於次月底前交付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2019-03-05 753 殯葬管理條例 ,
殯葬管理條例。第三六條 私立或以公共造產設置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者,應將管理費以外之其他費用,提撥百分之二,交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成立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 2019-03-05 807 殯葬管理條例 ,
殯葬管理條例。第三五條 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者向墓主及存放者收取之費用,應明定管理費,並以管理費設立專戶,專款專用。本條例施行前已設置之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 2019-03-05 1734 殯葬管理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