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喪葬補助
- 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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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為苗栗縣低收入戶縣民提供喪葬補助,需在死亡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備妥以下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人須準備以下文件:
1.死亡證明書正本。
2.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3.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4.加蓋公司(商號)章及負責人印鑑章之喪葬費相關收據。
5.申請人郵局存摺正面影本。
6.領款收據正本乙份。
7.證明申請人與死亡者關係之證明文件。
勞保喪葬補助的部分,可以分為亡故者本人或被保險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來請領,若是亡故者本人死亡給付的話給予按月投保薪資5個月,如果是被保險人的父母、配偶或是子女來請領勞保喪葬津貼的話則是按月投保薪資1.5~3個月,但兩者不能重複請領。若是真的不懂得話可以到戶政事務所跟勞保局諮詢喔。提供下列資訊,可自行前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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