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喪葬補助
- 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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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為意外死亡的新北市市民提供救助金,需要在死亡發生日(以相驗屍體證明書上所載日期或法院宣告死亡日為準)起六個月內,向亡故者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金額為15萬元、中低收入戶為30萬元、低收入戶為50萬元。
申請民眾需準備以下文件:
1.檢具市民意外救助申請表。
2.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
3.事故證明(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報告及勞工安全衛生檢查所調查報告等)。
4.共同委任及切結書。
5.領款收據。
6.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辦理。
7.具領人一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
8.意外死亡者之除戶戶籍謄本。
9.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7.8.9.系統可代為查調,申請民眾可以不用自備。〉
備妥以上資料向戶籍所在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提出申請。
勞保喪葬補助的部分,可以分為亡故者本人或被保險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來請領,若是亡故者本人死亡給付的話給予按月投保薪資5個月,如果是被保險人的父母、配偶或是子女來請領勞保喪葬津貼的話則是按月投保薪資1.5~3個月,但兩者不能重複請領。若是真的不懂得話可以到戶政事務所跟勞保局諮詢喔。提供下列資訊,可自行前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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