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葬】寬心圓法律事務所-郭昌凱律師
-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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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時代的發展,人死後的埋葬方式也越來越多元化。近年來選擇海葬、樹葬、花葬的人增加許多,而每種方式都有其相關的規範必須遵守。對於海葬而言,有些家屬會特地搭船出海舉辦儀式,也有些人簡化成在偏僻的海邊灑下骨灰,但是隨意在偏僻的海邊拋灑骨灰會不會違法呢?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19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會同相關機關劃定一定海域,實施骨灰拋灑;或於公園、綠地、森林或其他適當場所,劃定一定區域範圍,實施骨灰拋灑或植存。又依同條第2項規定,前項骨灰之處置,應經骨灰再處理設備處理後,始得為之。如以裝入容器為之者,其容器材質應易於腐化且不含毒性成分。實施骨灰拋灑或植存之區域,不得施設任何有關喪葬外觀之標誌或設施,且不得有任何破壞原有景觀環境之行為。而第1項骨灰拋灑或植存之自治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故依上開之規定隨意到海邊拋灑骨灰係為違法行為。
若要進行海葬,可以向可辦理海葬之縣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申請。然而,須具備的申請資格、申請文件及申請費用將因各縣市之規定而有所不同。因此,若想申請海葬的民眾,可以先向有辦理海葬的各縣市殯葬管理處(所)詢問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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