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就業專法】正式上路,不得以年齡為由差別待遇
-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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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及其子法將於12/4正式上路,這是政府提升高齡者人力運用與社會連結,促進職場世代交流共融的重要法案。
專法3大特色
■ 有彈性:放寬雇主以定期契約用高齡者增加勞雇雙方彈性。
■ 有禁止:禁止企業因年齡因素對中高齡或高齡者有差別對待。
■ 有補助:對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有就業促進津貼補助、對在職中高齡及高齡者有職務再設計補助、對企業留用高齡者有獎(補)助。
6大重點
我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主要面臨年齡歧視、體耐力下降及社會刻板印象等問題,因此專法明定禁止年齡歧視、提供穩定就業措施及促進失業就業,提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參與,重點如下:
■ 禁止年齡歧視:規範雇主不得以年齡為由差別待遇,如招募、升遷、考績、訓練、薪資或退休等,須保障平等工作機會
■ 協助在職者穩定就業:主管機關得予補助或獎勵雇主採取在職訓練、職務再設計或提供就業輔具,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工作,傳承其技術及經驗,並促進世代合作。
■ 促進失業者就業:對中高齡及高齡失業者,除政府發給相關津貼、補助或獎助雇主進用外,並推動職前訓練提升工作能力,增加就業競爭力,亦提供就業媒合、創業輔導與創業貸款利息補貼,協助重返職場或創業。
■ 支持退休者再就業:彈性放寬雇主可用定期契約僱用高齡者,同時補助雇主僱用依法退休之高齡者,並建置退休人才資料庫,活化及充分運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人力資源,傳承其知識、專業技術及經驗。
■ 推動銀髮人才服務: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倡議延後退休、世代合作,並設置銀髮人才服務據點,由政府自辦或委託民間辦理開發全時、短期性、臨時性、部分工時等適合銀髮族就業機會及就業媒合等,協助依法退休或年滿55歲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
■ 開發就業機會:透過公開表揚進用中高齡及高齡者績優單位、運用僱用獎助獎勵雇主進用及提供雇主中高齡及高齡人力運用手冊等措施,鼓勵雇主釋出職缺,開發適合中高齡及高齡者的工作機會。由公立就業服務機關定期蒐集分析轄內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現況、就業情形及勞動市場供需等就業資料,並公告各類工作型態之職缺。
為便利民眾查詢,勞動部已建置「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服務」專區,可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查詢。
資料來源: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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