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權及妨害秘密罪
- 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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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及妨害秘密罪
近期延燒的「粿粿婚內出軌事件」, 粿粿於事件延燒後發布聲明影片,坦承與王子間有越矩行為,但否認同居,離婚費用也從原先的1600萬降至1200萬,400萬為孩子到成年的生活費、教育費。同時,她亦指出范姜彥豐疑似是看了她的iPad私人訊息才發現此事,並提及部分傳聞為對方與徵信業者所散布。
在本案中,粿粿於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親密行為,涉及侵害配偶權,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此條所稱「貞操權」即包含婚姻中之忠誠義務,若一方於婚內與第三人發生越矩行為,配偶得以此為由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另外,若范姜彥豐為保存婚姻破裂的證據,擅自偷看或拍攝粿粿iPad的內容,則可能觸犯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或刑法第358條妨害電腦使用罪。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係指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刑法第358條妨害電腦使用罪為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文章來源:寬心圓法律事務所
圖片來源:AI圖片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