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第九五條 2019-03-05 1664 殯葬服務業違反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委託公司、商業以外之人代為銷售,或違反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line 分享 facebook facebook 殯葬管理條例 相關文章/延伸閱讀 【法令規定】殯葬管理條例。第二二條 【法令規定】殯葬管理條例。第八五條 【法令規定】殯葬管理條例。第一百條 【法令規定】苗栗縣喪葬補助 【法令規定】殯葬管理條例。第六一條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