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暴力相關法令規範
- 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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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暴力時有所聞,像是近日在三軍總醫院發生一起護理師疑遭病患用電視遙控器重擊,以及先前高市許姓病患不滿林姓女護理師打斷他與醫生對話,當場惱羞成怒,拿寶特瓶攻擊護理師,並大聲咆哮、辱罵,還有屏東賴姓男子前往醫院急診室就診後,因不滿醫師醫療模式,憤而將護理站血壓機及椅子推倒,並丟擲手中拐杖,導致護理師手臂挫傷等等,類似新聞層出不窮。
醫療暴力的定義是什麼呢?只要妨害到醫療業務或救護業務就算醫療暴力,像是常見的肢體和言語暴力,連損毀醫院設備導致他人陷入生命危險也算,主要針對對象有醫師、護理師、藥師等,地點包含急診室、救護車上、醫院內等。
醫療暴力是會有法律責任的喔
①.損壞醫院設備導致他人陷入生命危險→觸犯醫療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②.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方式,妨害醫護人員、救護人員執行業務→觸犯醫療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③.辱罵醫護人員、救護人員→觸犯公然侮辱罪,可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④.傷害醫護人員、救護人員→觸犯傷害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⑤.造成醫護人員或救護人員身心靈傷害→民事責任
切記,在使用醫療資源時要更加體諒醫護人員的辛苦,萬不可有暴力或言語污辱之行為,以免受罰。
文章來源:寬心圓法律事務所
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