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救護車通行之法律責任】寬心圓法律事務所 郭昌凱律師
- 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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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騎乘機車或是駕駛轎車於路上時,遇到後方有救護車要通行,大部分的民眾都會盡速地讓出一條路給救護車通過。然而,有時候可能會出現前方車輛或在巷弄間有車子不肯讓道給救護車通行的情況,此時該名不願讓道的駕駛會不會觸犯法律?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3項第1款規定,當聽聞救護車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方,均應立即避讓,並不得在後跟隨急駛、併駛或超越,亦不得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據此,當救護車是正在執行救援的緊急狀態中,救護車擁有優先路權,路上的車輛應該要立即讓道使之通行。
又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聞救護車等之警號而不立即避讓者,可處新台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若前述情形致人死傷者,則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除應負相關之行政責任外,駕駛人可能還會觸犯刑法上之妨害公務罪,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因此,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應隨時注意交通狀況,若遇到救護車等救援車輛時,要盡速禮讓其通行,以避免妨害救護緊急任務及受到法律處罰。
文章來源:寬心圓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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