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假的權益。寬心圓法律事務所,郭昌凱律師
- 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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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是人生必經的過程,若家中有親朋好友不幸過世,需要跟公司請喪假,政府在這部分的勞工權益上其實是有給予不同保障的喔!
在勞工請假規則裡第3條規定,依親等關係分三個可請喪假的天數:
1、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八日。
2、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可請喪假六日。
3、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可請喪假三日。
現行法規中,勞工只要有正當事由就可以請假,因此因為須處理喪事而請假,本來就是基本擁有的請假權益,但從上面規則可看出,喪假是對於「家中有人過世」,若是朋友的喪禮..是不屬於喪假包含的範圍,只能用其他事由請假了。另外,在法定喪假天數內請假,雇主是不得任意扣減員工的薪資。
而依據「勞工請假規則」明文定訂的喪假請假天數、工資不得扣發全勤獎金及提供有關證明文件規定等,雇主若是沒有正當事由而拒絕勞工請假,或是未給付假別仍應給付的薪資,該雇主是須受罰的。所以,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囉!
文章來源:寬心圓法律事務所
圖片來源:勞動部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