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葬率逐年下降 內政部修法公墓用地可設置太陽光電設施
-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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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達2025「非核家園」目標,內政部推出新招,內政部財務會報中通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六條附表一修正草案,鑑於國內土葬率逐年下降,公墓土地需求應重新檢討為更有效利用,另為配合2025非核家園政策目標,修正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項目。未來只要有關機關同意,可在既有公墓內發展太陽光電發電事業,以活化土地資源多元利用,提升再生能源發電比率。
內政部表示,依現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附表一規定,甲種建築、乙種建築、丙種建築、丁種建築、農牧、林業、養殖、鹽業、礦業、窯業、交通、水利、遊憩及國土保安等14種使用地,已可容許設置再生能源相關設施。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目前全台有2800座公墓,希望可以盤點出2000公頃土地進行太陽能發電,讓總發電量可達2GW左右。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表示,這個政策不是要直接在公墓上,而是在旁邊的空地,或已完成遷葬的舊墓地,尋找可能的空間。政府現在推動綠能不遺餘力,包括餘電、農電還有蓄電,在墓地周邊可利用的空間發電,是其中一個選項,且也不像風力發電會產生大量噪音,民眾可以不用擔心,內政部會審慎評估,也會再與地方政府溝通。
有關公墓太陽能發電的構想是來自彰化,提出約一個月的時間,內政部認為可行就在部務會報通過。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可盤點的土地面積要看各縣市統計狀況,若有民眾已撿骨的墓地(編按:在祖先埋葬若干年後選定吉日掘開墳墓,由拾骨師傅撿出遺骨、曬乾後,裝進骨罈,重新遷葬他處,以節省土地空間的使用),有相當規模及完整性就會納入規畫考量。各縣市盤點土地後將由內政部由民政司彙整,民政司表示,已要求地方政府盤點轄內公墓,並在一個月內回報。
日前受到最多關注的是地面型太陽光電,要成長超過45倍,初估需要土地面積約2.5萬公頃,鎖定鹽業用地、嚴重地層下陷區域、水域空間、掩埋場或是不利耕作等區域。
文來自:中央通訊社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1808090364.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