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及雜俗 (二)
- 2019-04-18
- 1993
21.入木時子孫人影落入棺內為屍所壓,必犯煞致死。
22.入木時如逢雷鳴,以為死人的肚子會脹起,因此要用鑼蓋其腹部。
23.屍身左手執手巾,右手執摺扇供搧涼用,也表示亡者透心涼,無牽無掛而死。
24.另置棉線若干條,其條數乃死者年歲再加一,俗稱「長命線」。
25.難產而死者一屍兩命,則須再加一替身尪仔湊成三人,而免家人再有死亡之忌。
26.死者入殮後,則將死者移舖時所用之諸物,棄之於荒野,謂之「送腳尾」。
27.此時有洗淨之俗,即拔除邪穢之意,及驅除不祥。
28.親朋至喪家慰問,謂之「埋(覓)喪」、「問喪」或「探青」。
29.女婿祭時,席上加紅毯,因其為外人故加毯以示尊敬,然女婿不可跪在毛毯上,俗謂:「今世跪毛毯,來世睡豬穴」,須先上前將紅毯折一角示不用,乃行三進三退之大禮,上香、奠酒、叩頭,若逕用紅毯,將被笑為不知禮。
30.朋友上香,昔日皆用二條香名為「參香」,近年來人人交遊廣闊,用線香則爐易滿,故改用香末,所以稱為「拈香」。其禮為朋友兩兩上前拈香,先向遺像一鞠躬,前進,自香末盤中拈香末置於香爐上三次,後退,向遺像一鞠躬,左右孝男孝眷答禮,向左右孝男孝眷各一鞠躬,退下,禮成。
31.夫妻之一方若亡,則健在的一方,可以祭拜,僅立拜不跪,且在朋友拈香之後行之。
32.割棺時由棺木上割下一小木片,持放於香爐內,取以「丁蘭抱木拜母」之古意。
33.丈夫年輕喪妻,日後如欲再娶,則發引前須「過番」,於妻柩兩側各置一長椅,丈夫攜一包袱,一支傘,由柩上跨越,表示各行其道,互不干擾。此意即先生假裝要到外地去,亡者信以為真,則不會再回家來糾纏先生。
34.丈夫先亡,其妻不得送喪,除了欲再嫁的婦人,概不送喪。長輩亦不送晚輩,否則死者將不得再轉世。妯娌亦不相送,俗謂「送東西(妯娌),會敗(窮)」。
35.出葬時靈柩不可自喪宅後繞之,否則即謂之「纏龍」,俗信子孫將因此而窮困。
36.棺柩之放栓(放水)又稱為「開龍門」,俗信若未打通而埋之,子孫將有啞者。既通,孝男則以土丸封之,以免臭氣外溢。
37.俗諺:「查某子灰及吹」即墓上之灰土由女兒出資,吹即鼓吹、八音等也由出嫁女兒等出資僱用。
38.掩土時除了影子不可落入墓穴中外,足跡亦不可掩沒,若留有足印,須先以鋤面抹平,始可加土於其上。
39.祭土地公之牲禮中必有鴨蛋,祭畢則剝其殼而撒於墳上,表示亡人能「脫殼」再生。祭墓之銀紙留下一些不燒化,與蛋殼同撒於墳上。
40.喪鬮煞:目擊喪家推靈或出殯而致生病,俗信此為邪神作祟稱「喪鬮煞」,須於百日忌內取靈桌桌裙一端或香條等用以洗身,病就會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