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及雜俗 (一)
- 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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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衣裳的袖子要長得將手完全蓋住,據說手露出來,將來子孫會成為討飯的。
2.魂轎的轎夫一名喚康得喜--扛得起,一名喚李有祿--利有路。
3.孝男及家眷,平時出外做事為方便都不帶孝而將其寄放在靈位香爐側,俗稱「寄孝」。待對年時,至土地公廟焚香脫孝。
4.訂購棺材一直忌諱稱「買棺材」,而改稱「買大厝」、「買大屋」或「買大壽」、「放板仔」、「買壽具」皆取意吉祥也。
5.棺材內底部鑿就之小方洞另削一柄自內塞出,名為「龍喉」,打桶者入窆時須將之打除。
6.「媳婦頭,查抹子腳」,指女屍由媳婦梳頭,媳婦梳頭時應跪在地上離屍約一尺以外,連哭帶號,恭恭敬敬梳理,梳頭前三後四。由女兒穿襪及布鞋。
7.屍之口中含用紅紙包之龍銀一枚,放入時,須唱:「含孝歸土」。
8.屍之面部須以四方形白布巾覆蓋,巾之四角有帶,繞結於項後。
9.男喪皆戴帽,女則包烏巾,否則即是和尚尼姑頭。
10.有些地區病人在未斷氣前就要穿上預先準備好的壽衣,如此死了以後才能得到。
11.壽衣俗稱「老嫁妝」,壽衣下身三裙二褲寓意:子孫大富。
12.壽衣之口袋皆縫死,以防錢財與福氣為其帶走。
13.俗謂屍溫最後消失之處以定死者歸於何道,若人死後全身冰冷僅腦中心仍有餘溫,則此人超凡入聖,往生西方。若餘溫在眼則歸天道,餘溫在心則歸人道,餘溫在腹歸惡鬼道,餘溫在膝則歸畜牲道,餘溫在底則歸地獄道。
14.俗曰:「一樣生,百樣死」,以老而壽終止於寢者為順終,否則即為非順終稱為凶死。凡凶死於外者,入木之際皆須至出事地「引魂」,同時請僧道至出事地點誦經超渡亡魂。死亡地點如在海外,則向者死亡地點的方向或到海邊舉行遙祭。
15.俗謂地獄有枉死城,人被處死、毒斃、或縊死、自盡等,靈魂定會被閻王幽禁在枉死城,所以必須延請道僧讀經向閻王求赦罪,以便由枉死城救出。溺水者須作「牽水懺」,難產而死的作「牽血盆」。須製作五、六尺之圓筒形迴龍燈,產死者糊紅紙,溺死者糊白紙。須執魂旛至出事地引魂,否則其魂將徘徊不去為厲鬼在該地而產生「抓交替」之惡性循環。溺死者尚需牽懺,牽亡魂出困境,否則永不得超生。車禍死者再開枉死城。投環者須作「放索」。服毒者要做「解藥」。被殺而死者,要作「解刀法」。在床上氣絕者要「打眠床架」。
16.祭品中不用鴨與蔥,鴨與押同音,蔥、娼同音故不用。
17.死後若有仇不能報,則於棺內置木炭,能使死者至陰間報仇。
18.將吊屍入棺的白布條,撕下一小塊塞入腰間,俗傳如此可使己身及兒孫身體健康永不腰痛。
19.若兒孫或親戚中患有痼疾者,此時可至棺側,以銀紙在患部自上往下掃若干次並說:「請仙命挑到土州去丟掉。」俗信如此做病況多能痊癒或減輕。
20.屍入棺,慎防眼淚滴落屍上,俗謂淚沾屍則死者靈魂即不能脫離肉身而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