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儀軌風俗 (下)
- 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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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走赦馬:「做功德」時,道僧數人手各執紙馬紙人,圍走壇周,為往生者超度。
2、招魂葬:因溺死或因事故變死尋無屍體者,古習製銀牌一面寫死者姓名,咬指血點之,納於金斗(陶器)而葬。被殺死而不知殺犯為何人,以桃枝柳葉使握在其手中葬之,如是解為死者將以桃枝擊退冥界惡狗並以柳條為劍復仇。
3、石枕:對於被他殺或自殺者,認為陰魂不散,恐他日其鬼魂作崇,入殮時則置石枕或置石,煮卵、豆豉(熟豆)等物於棺內,如是解為除非日久石爛,熟卵孵化,熟豆發芽(實則此事均不可能發生),亡魂無法作崇加害活人。
4、停柩:昔殮殯期間例須隔旬,即須停柩七日。富家停柩室內,常至經年累月。中產之家亦約數旬而後葬。蓋此習,實出自迷信風水之說,未得吉地吉時則久停不葬。
5、喪鬮煞:目擊喪家推靈或出殯而致生病,俗信此為邪神作崇稱「喪鬮煞」,須於百日忌內取靈桌桌裙一端或香條等用以洗身,病將痊癒。
6、燒庫錢:「圍庫錢」時,焚化庫錢多少,會依死者生肖而定。例如生肖鼠者因其體軀小,焚化庫錢少,反之生肖馬牛者因其體軀大,焚化庫錢亦較多。
7、推靈桌:除靈時應將靈桌推倒,而應由生肖龍虎兩人推翻之。蓋俗謂龍虎鬥方得避凶,否則禍將殃及搬棄靈桌者或喪家遺族。
8、開路神:昔日殯葬行列陣首有「開路神」,為身高約一丈二尺紙人,其上懸吊豬臟腑,由乞丐、羅漢腳(無為徒食之遊徒)押至墓地,而取其懸吊臟腑走開,其時須不回首馳去,否則必遺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