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不需要無謂的急救時,誰來幫我簽(放棄急救同意書)呢?
- 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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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政府2000年通過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每個人都有權決定自己的生命在終了時選擇不再急救,也就是在健保卡上自行選擇加上DNR註記。
『 DNR是英文 "do not resuscitate"(直譯:不要心肺復甦)的縮寫。』
其精神在於不做無效、違背病人意願、且延長死亡過程的急救。
- 不急救的先決條件是兩名專科醫師均同意病患已到疾病末期,目的在避免「能救卻不救的狀況發生。」
- 如果無法判定「近期內死亡不可避免」,如當事人罹患一般可治癒之疾病、或因意外導致之溺水、中毒、心臟疾病,腦部損傷等情形,則不適用DNR。
那如何進行健保卡註記?
1.向各醫院的服務台索取「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或至衛生福利部、安寧照顧協會、安寧照顧基金會的網頁列印表格。
2.填妥意願書。
3.將正本送回索取醫院,或寄到「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就可以辦理健保卡意願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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