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第七十條 2019-03-05 1468 1.埋葬屍體,應於公墓內為之。 2.骨灰或起掘之骨骸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應存放於骨灰(骸)存放設施或火化處理。 3.火化屍體,應於火化場或移動式火化設施為之。 line 分享 facebook facebook 殯葬管理條例 相關文章/延伸閱讀 【法令規定】殯葬管理條例。第六二條 【法令規定】殯葬管理條例。第六五條 【法令規定】基隆市喪葬補助(基隆市市民亡故慰問金) 【法令規定】殯葬管理條例。第三條 【法令規定】殯葬管理條例。第五條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