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第六八條 2019-03-05 802 殯葬禮儀服務業提供之殯葬服務,不得有製造噪音、深夜喧嘩或其他妨礙公眾安寧、善良風俗之情事,且不得於晚間九時至翌日上午七時間使用擴音設備。 line 分享 facebook facebook 殯葬管理條例 相關文章/延伸閱讀 【法令規定】殯葬管理條例。第三八條 【法令規定】殯葬管理條例。第九十條 【法令規定】台北市 喪葬補助 【法令規定】殯葬管理條例。第六六條 【法令規定】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