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第五八條 2019-03-05 1042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殯葬服務業應定期實施評鑑,經評鑑成績優良者,應予獎勵。 前項評鑑及獎勵之自治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line 分享 facebook facebook 殯葬管理條例 相關文章/延伸閱讀 【法令規定】殯葬管理條例。第八二條 【法令規定】辦理海葬之縣市 【法令規定】殯葬管理條例。第九五條 【法令規定】殯葬管理條例。第二五條 【法令規定】殯葬管理條例。第七一條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