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殯儀館應有下列設施:一、冷凍室。二、屍體處理設施。三、解剖室。四、消毒設施。五、廢(污)水處理設施。六、停柩室。七、禮廳及靈堂。八、悲傷輔導室。九、服務中心及家屬休息室。十、公共衛生設施。十一、緊... 2019-03-05 926 殯葬管理條例 ,
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公墓應有下列設施:一、墓基。二、骨灰(骸)存放設施。三、服務中心。四、公共衛生設施。五、排水系統。六、給水及照明設施。七、墓道。八、停車場。九、聯外道路。十、公墓標誌。十一、其他依法應設置之設施。... 2019-03-05 1837 殯葬管理條例 ,
殯葬管理條例。第十條 都市計畫範圍內劃定為公墓、殯儀館、禮廳及靈堂、火化場或骨灰(骸)存放設施用地依其指定目的使用,或在非都市土地已設置公墓範圍內之墳墓用地者,不受前二條規定距離之限制。 2019-03-05 1865 殯葬管理條例 ,
殯葬管理條例。第九條 設置、擴充殯儀館、火化場或骨灰(骸)存放設施,應與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地點距離不得少於三百公尺,與第六款規定之地點距離不得少於五百公尺,與第三款戶口繁盛地區應保持適當距離。但其他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單獨設置... 2019-03-05 978 殯葬管理條例 ,
殯葬管理條例。第八條 設置、擴充公墓,應選擇不影響水土保持、不破壞環境保護、不妨礙軍事設施及公共衛生之適當地點為之;其與下列第一款地點距離不得少於一千公尺,與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六款地點距離不得少於五百公尺,與其他各款地點應因地制宜,保持適當距離。但其... 2019-03-05 1045 殯葬管理條例 ,
殯葬管理條例。第七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條第一項受理設置、擴充、增建或改建殯葬設施之申請,應於六個月內為准駁之決定。但依法應為環境影響評估者,其所需期間,應予扣除。前項期限得延長一次,最長以三個月為限。殯葬設施經核准設置、擴充、增建或改... 2019-03-05 916 殯葬管理條例 ,
殯葬管理條例。第六條 殯葬設施之設置、擴充、增建、改建,應備具下列文件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其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者,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一、地點位置圖。二、地點範圍之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三、配置圖說。... 2019-03-05 880 殯葬管理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