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訃聞內容名詞解釋-喪禮訃聞、電子訃聞
- 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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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訃聞之中有許多專用的詞語,為避免不瞭解而誤用,擷取數條加以說明:
1. 顯考:父親死謂之「考」,對人自稱已死之父親為「先考」或「先嚴」敬稱為「顯考」。
2. 顯妣:母親死謂之「妣」,對人自稱已死之母親為「先妣」或「先慈」敬稱為「顯妣」。
3. ○孺人:清代七品至九品官之妻皆稱孺人。世人用此以自稱其母具有自勉與恭敬之意在內。
4. 諱○○:「諱」即為已死尊長的名字。
5. 時間:訃聞中最少有三項時間:死亡、出生、奠禮及發引時間。
6. 歲數:訃聞內的「距」字,乃是死亡年月相距出生年月,所得之虛數,即為歲數。六十歲以上者用「享壽○○歲」,不滿六十歲者用「享年○○歲」,三十歲以下只能用「得年○○歲」
7. 不孝男:「孤子○○等」(母親健在,父親去世用),「哀子○○等」(父親健在,母親去世用),「孤哀子○○等」(父母親皆去世用)。
8. 反服:兒子死,無孫或幼孫,父母在堂,反為兒子之喪持服,即所謂白髮人送黑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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