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 』『 殯』分流探討 2
- 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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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殯葬法規會讓醫院附設殮 、殯、奠、祭設施,是因為傳統喪葬的觀念,治喪的期間都非常的長,以前設立的殯葬設施,並不完善,無法消化數量如此龐大的死亡人口。
因此開放醫院可以附設殮 、殯、奠、祭設施。一方面是方便家屬,另外一方面是因為殯葬設施設立有困難度,所以讓醫院劃設適當的空間,協助消化有治喪需求的家屬。
但是當到了106年7月份,醫殯分流正式上路,出現了不少負面的新聞,例如:殯儀館爆屍潮、冰櫃不夠…等等,許多殯葬亂象紛紛出現,雖然修法之後有5年的緩衝期,但是政府也沒有利用這五年增加殯葬設施,以滿足民眾的治喪需求。
政府時常立法之後,都沒有想好後續的各項措施,那些立委不用承擔任何責任,而是讓民眾承擔這些負面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