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必辦手續-『辭公媽』
- 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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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離婚後的再婚家庭經營,難道真的不容易成功嗎?
還是有其他原因呢?生命的每一個歷程,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尤其是攸關一生歸宿的婚姻,任誰也無人能避免。
而離婚後的再婚,台灣平均約每四對再婚夫妻,就有一對離婚,高居亞洲之冠。或許這也是另一種的『聚散本無常』吧!但人生真的可以這麼『灑脫』,真的可以在臨婚之後「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嗎?真的不會有任何影響嗎?
先不談結婚是兩個家族的是,也不提子女的教育問題或夫妻的財產、情感等對待問題,然這對女方將來在婚後,如果帶走了與前夫婚生子女,離婚時沒向前夫家的「公媽牌」辭別,將會引發一場因果牽扯。
為什麼離婚還要向夫家「辭公媽」呢?這辭別祖先的重要就好比雙方談妥離婚時,應該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手續一樣重要,如果少了向祖先辭別這道手續,有形的看來已離婚了,但無形的前夫家祖先依然認定女方是媳婦名分,所以必要啟建一個以劃清界線為主軸的法事或儀軌,做為了斷前緣的法事,才能再一無前欠的清白因緣下,再走出另一段美好人生。
資料來源:妙法寺出版2019年農民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