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信託 寬心圓法律事務所-郭昌凱律師
-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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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遺囑信託」是指由立遺囑人預立合法遺囑(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在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詳細述明將全部或部分遺產交付信託,並且明定該信託財產的受益人以及受託人。當遺囑生效時,由遺囑執行人依照遺囑內容處理遺產及繼承的相關事務。在繳納完遺產稅後,交付信託。由受託人按照遺囑內容管理信託財產,達到委託人之要求,以避免不必要之紛爭。
遺囑信託的功能有:
避免年幼之受益人不當使用分配到之遺產,或遺產遭他人侵佔。遺囑信託可以指定支付生活費、學費、醫療費,於受益人成年後再給付剩餘之信託財產。
避免年邁之受益人不善理財。遺囑信託可以指定支付每個月生活費用。
遺產中若有股權者,可以利用遺囑信託將股權集中,避免股權分散於各個繼承人,影響公司經營權。
「遺囑信託」是現今許多企業家經常使用之遺產規劃方法,被繼承人透過遺囑信託不但可以達到管理遺產使用之目的,亦可以避免將來繼承人間之遺產紛爭,民眾在規劃將來的財產分配時,不妨將遺囑信託納為選項之一。
文章來源:寬心圓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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