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寶座(九)什麼地方才能申請建靈骨塔??
- 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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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例第八條葬管理條
設置、擴充公墓或骨灰(骸)存放設施,應選擇不 影響水土保持、不破壞環境保護、不妨礙軍事設施及公 共衛生之適當地點為之;其與下列第一款地點距離不得 少於一千公尺,與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六款地點距離不 得少於五百公尺,與其他各款地點應因地制宜,保持適 當距離。但其他法律或自治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基隆金寶塔前景照
一、公共飲水井或飲用水之水源地。
二、學校、醫院、幼稚園、托兒所。
三、戶口繁盛地區。
四、河川。
五、工廠、礦場。
六、貯藏或製造爆炸物或其他易燃之氣體、油料等之場所。
基隆金寶塔外觀照
台灣地小人稠光是看到法條,我想只有深山或非常偏遠的地方才有辦法申請,想一下,靈骨塔若蓋在交通條件不佳的,要去祭拜要開很久的車或是大眾交通工具到不了的,有誰會去買?所以合法的靈骨塔業者在申請時,就必需有上面的條件,又要符合方便的條件,那就更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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