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及雜俗【中】
- 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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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俗曰:「一樣生,百樣死」,以老而壽終止於寢者為順終,否則即為非順終稱為凶死。凡凶死於外者,入木之際皆須至出事地「引魂」,同時請僧道至出事地點誦經超渡亡魂。死亡地點如在海外,則向者死亡地點的方向或到海邊舉行遙祭。
15. 俗謂地獄有枉死城,人被處死、毒斃、或縊死、自盡等,靈魂定會被閻王幽禁在枉死城,所以必須延請道僧讀經向閻王求赦罪,以便由枉死城救出。溺水者須作「牽水懺」,難產而死的作「牽血盆」。須製作五、六尺之圓筒形迴龍燈,產死者糊紅紙,溺死者糊白紙。須執魂旛至出事地引魂,否則其魂將徘徊不去為厲鬼在該地而產生「抓交替」之惡性循環。溺死者尚需牽懺,牽亡魂出困境,否則永不得超生。車禍死者再開枉死城。投環者須作「放索」。服毒者要做「解藥」。被殺而死者,要作「解刀法」。在床上氣絕者要「打眠床架」。
16. 祭品中不用鴨與蔥,鴨與押同音,蔥、娼同音故不用。
17. 死後若有仇不能報,則於棺內置木炭,能使死者至陰間報仇。
18. 將吊屍入棺的白布條,撕下一小塊塞入腰間,俗傳如此可使己身及兒孫身體健康永不腰痛。
19. 若兒孫或親戚中患有痼疾者,此時可至棺側,以銀紙在患部自上往下掃若干次並說:「請仙命挑到土州去丟掉。」俗信如此做病況多能痊癒或減輕。
20. 屍入棺,慎防眼淚滴落屍上,俗謂淚沾屍則死者靈魂即不能脫離肉身而超生。
21. 入木時子孫人影落入棺內為屍所壓,必犯煞致死。
22. 入木時如逢雷鳴,以為死人的肚子會脹起,因此要用鑼蓋其腹部。
23. 屍身左手執手巾,右手執摺扇供搧涼用,也表示亡者透心涼,無牽無掛而死。
24. 另置棉線若干條,其條數乃死者年歲再加一,俗稱「長命線」。
25. 難產而死者一屍兩命,則須再加一替身尪仔湊成三人,而免家人再有死亡之忌。
26. 死者入殮後,則將死者移舖時所用之諸物,棄之於荒野,謂之「送腳尾」。此時有洗淨之俗,即拔除邪穢之意,及驅除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