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對喪葬的看法
- 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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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化解世人「生死兩難」的窘境,二○○六年三月三日,星雲大師在美國西來大學主持遠距教學中,特別以「佛教對喪葬習俗的看法」為題,針對一般人對生與死的迷思,以及民間對喪葬禮儀的迷信,給予大眾正確的觀念與認識。
大師有感於「世間有很多風俗與迷信,而人本來就有很多的執著,若再被綑綁於迷信神權之中,則不得自由。」因此針對:人死後八小時之內不宜搬動遺體嗎?客死他鄉者,遺體不能返回家中嗎?燒「往生錢」、「房子」、「電器用品」給亡者有用嗎?乃至家人往生後,親屬應該為亡者做些什麼事,才是最有益於亡者等「喪葬習俗」問題,一一解惑釋疑。
另外,大師特別從佛教的觀點,提出對生死的看法。大師表示:「生死是一體的、自然的、無分別的;生死如燃薪、如換衣、如搬家、如出獄,吾人對生死應該要認知,但不要太介意。」大師尤其強調:「人生最重要的是,別人給我們因緣,我們也要給別人因緣,所以人生的意義應該是服務、奉獻、結緣。」
誠如大師所說,佛教旨在幫助人們解決生與死的問題;佛法能指導我們超越生死,達到不生不死、解脫自在的涅槃境界,而這正是佛法的尊貴之處。以下是當天的座談紀實。
死是人人必經的過程,過去一般佛教徒總認為人死後八小時之內,最好不要隨便搬動遺體,請問大師對此有何看法?
答:人死後八小時之內能不能搬動遺體?這就要談到「死」的認定標準:是腦死?還是心臟停止跳動?腦死,但心臟還在跳動,還沒有死;心臟停頓了,但身體仍有溫度,也還沒有死亡。
人死亡的一刻究竟要怎樣判定呢?在《四十二章經》裡說:人命在呼吸之間!沒有呼吸就算沒有生命了嗎?但是有的人呼吸停止了,透過人工呼吸,又可以把他救回;有時候心臟沒有停止,腦神經也有活動,可是分別意識沒有了,如此也可以算是死亡。
什麼時候才算是死亡?佛教認為意識離開身體、精神脫離軀殼的時候,就是死亡了。其實,何時才算死亡,時間的認定不是很重要,我認為讓病患死亡的時候不覺得痛苦而感到安然,要比時間的界定更為重要。
一般佛教徒,尤其依照淨土宗的說法,人死之後,如果神識還沒完全離開,你搬動他的身體,萬一他感到痛苦,生起瞋恨心,就不容易往生淨土。甚至人死的時候,不但不能搬動,也不能哭泣,如果親人在耳邊哭泣,他聽到哭聲就會留戀,一留戀,就會錯過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的因緣,所以佛教徒主張為亡者念佛,希望亡者隨著念佛的音聲,於一念頃,往生佛國。
既然於「一念之間」就能往生淨土,為什麼說人死之後需要八小時才能搬動遺體呢?經常有人問起這個問題,依我的了解,佛經裡並沒有這樣的記載,但是一般民間習俗有這樣的說法。我想這可能是過去農業時代,一般人在外求學、工作,如逢家中有人往生,不能即時趕回,難免引以為憾,因此有「八小時以內不入殮」的習俗,以便讓親人見亡者最後一面。
但是,現在交通便利,一旦家中有人往生,只要一通電話,親人很快就能趕回,隨侍在側。在這種情況之下還需要八小時嗎?如果一直保持這樣的觀念,現在的醫院可能會不歡迎這種人,因為你佔用了病房,會讓醫院減少收入,不合經濟成本。不過,如果病人一斷氣,馬上就送到太平間,甚至舉行火化,也不是很妥當,因為被送到太平間又活過來的人,不乏其例。因此,折衷之道,不要死後馬上入殮,但也不一定要等八小時,約莫兩、三個小時的觀察,應該算是中道。不過更重要的是,最好八個小時之內,親屬輪流念佛,不要哭泣、不要吵雜,這是對死亡者最大的幫助。
總之,八小時之說並非絕對,應該依時空人事權宜處理,例如:遇到意外死亡,身體受傷嚴重;或在醫院中往生,諸多不便;或者生前就已發心捐贈器官,希望遺愛人間者,都應該不必拘泥於八小時不可移動的禁忌,以免流於執著。
中國的習俗中,對於客死他鄉者,認為遺體不能返回家中,甚至有拜「腳尾飯」,以及燒「往生錢」、「房子」、「電器用品」給亡者的習俗,請問大師,亡者真能收到這些東西嗎?佛教對這些民間習俗及禁忌有何看法呢?
答:中國人一向重視「壽終正寢」,認為客死他鄉,或是在外車禍死亡的人遺體不能返回家中,否則會不吉利。其實過去農業社會裡,人們多半一生守在自己的家園,客死他鄉的機率比較小;但現代工商社會,許多人外出謀生,橫死在外地的人愈來愈多。一個人死在他鄉已經很可憐了,為什麼不讓他回家?如果能換個觀點想:「他一個人死在外面很可憐,要趕快讓他回到家裡,他會感覺比較溫暖、安心」,那就沒有什麼忌諱了。
另外,中國民間有一種習俗,人死之後要燒金銀紙,也就是「往生錢」。現在更衍生出燒「房子」、「電器用品」,甚至「汽車」、「手機」等物品。這是源於中國人的傳統觀念,認為人死必到陰間做鬼,親友唯恐其在黃泉路上無資可用,所以才有燒冥紙的做法,為的是要讓祖先在陰間的日子好過一點。
其實這種想法不但大錯特錯,而且是對父母長輩的大不敬。因為人死之後,會隨著各人的業力不同而有不同的歸宿。有的可以升天成聖,有的轉世做人;除非是作惡多端、罪孽深重的眾生,否則人死之後並不一定都會下地獄或變成餓鬼。如果我們想當然爾的把祖先認為死後必然為鬼,難道父母親人在我們的心目中是個大惡人嗎?我們為什麼不想:父母親人去逝,是到天界去享樂,或者是往生西方極樂淨土呢?
所以,佛教雖然承認鬼的存在,但並不是人死必然為鬼;人離開了這個世界,前往的地方也不僅僅是地獄而已,也許是往生淨土安養,也許是到天堂享樂,也許是再降生為人。而決定人死亡之後投胎轉世所依憑的業力,則可分為三種:
一、隨重的業報:就生前所造的善惡業中,何者為重,何者先報。
二、隨憶念的業報:由八識田中的憶念種子決定去向。譬如有人出門,茫然來到十字路口,東西南北,不知去向何方?這時突然憶起西街有一位朋友,就朝西方走去。人在臨命終時,也會隨憶念而受報。
三、隨習慣的業報:就各人日常的習慣而受報。譬如修淨土法門的人,一心稱念「阿彌陀佛」,目的就是要養成念佛的習慣,一旦臨命終時,一聲佛號就能與佛感應道交,而得往生極樂淨土。
因此,人死不一定為鬼;即使是鬼,其能享用的資具也要依自己的福德而定。如果是沒有福德者,再多的冥紙對他也沒有用;如果是有福德者,就算沒有冥紙,也能得到供養。
不過,中國人向來重視孝道,為了慎終追遠,表達對亡者的思念、敬意及關懷,西洋人用獻花的方式,中國人則燒金銀紙,作法不同,心意一樣,也無可厚非。但是最好不要太鋪張浪費,甚至可以提升作法,例如建紀念堂、紀念像、紀念塔,設置獎學金、修橋鋪路、印經書、裝佛像,也是對先人很好的紀念方式。當然,若能趁著長輩親人在世時,好好的孝養,則比死後才燒紙錢、紙房子,要來得積極而且有意義多了。
中國人好面子,常在喪禮中大肆鋪張,諸如「五子哭墓」、「中西樂隊」、「電子花車」等,不但浪費,而且有失莊嚴。甚至喪禮中還要殺豬、宰羊來祭拜亡者和諸路鬼神。請問大師,有什麼辦法可以導正這些民間風俗呢?
答:「人死為大」,這是中國人根深柢固的觀念,一般民間對葬禮都極為講究,認為葬禮辦得風光體面,才能表示對亡者的尊重與孝順,甚至還可借此彰顯自己的社會地位,增加自己的榮耀。因此一些有錢人家,遇有長輩往生,莫不極盡鋪張,不但請來「五子哭墓」、「中西樂隊」、「電子花車」等大做排場,而且殺豬、宰羊,大宴親朋好友。
其實,中西樂隊等熱鬧排場,對亡者毫無助益;宰殺生靈,宴請親友,則是替亡者造作罪業,加重其負擔。根據佛教的《地藏經》說:「臨終之日,慎勿殺害,及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魎。何以故?爾所殺害,乃至拜祭,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假使來世,或現在生,得獲聖分,生人天中;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晚生善處。何況臨命終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據本業,自受惡趣,何忍眷屬更為增業。譬如有人從遠地來,絕糧三日,所負擔物,彊過百斤;忽遇鄰人,更附少物,以是之故,轉復困重。」 又說:「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
因此,家有喪事,切忌殺生祭拜,也不要鋪張浪費,喪禮應以簡單隆重、莊嚴肅穆為宜。如有需要,可以成立治喪委員會,一切依佛教的儀式舉行入殮、火葬,而後奉安寺院納骨塔。往生佛事則可以到寺院參加隨堂超薦,也可以自己在家誦經念佛,把省下的喪葬費用,以亡者名義捐助文化、教育、慈善、公益福利事業,如此不但讓亡者德澤人間,也可以把功德回向亡者蓮品增上,可以說是自利利人,這是最值得提倡的喪葬典範。
一般人遇到家中有人往生,往往慌亂、不知所措,尤其喪儀的安排,往往會有來自旁人的七嘴八舌,以及親朋好友的許多意見,讓家屬不知如何是好。請問大師,面對這種情形,家屬應該怎麼辦才好呢?
答:在傳統的中國農村社會裡,一家有了喪事,親友鄰居紛紛獻策,乃至一些三姑六婆,這個人說這種習俗,那個人說那種規定,搞得孝子賢孫不知如何才好。如果你是正信佛教徒,應該要有主見,依佛法而行。
我童年時,父親的死亡我並不知道,不過在我九十五歲老母親往生時,我不許任何人替我作主張,因為往生的是我的母親,別人不必七嘴八舌的亂出主意。
其實,中國民間的喪葬禮儀本來就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尤其中國人重視倫理,從倫理裡也衍生出不少習俗來,例如人死後,孝眷為表哀思,幾天內不可以刮鬍子、不可以更衣、兒女要從門外跪著爬進屋裡等等,這些近乎整人的方法都沒有順乎自然。乃至生肖犯沖、生辰犯沖、八字犯沖的人不能送葬,甚至丈夫死了,妻子不能送上山頭,否則就表示想要再嫁,將被視為不貞等等。
此外,民間還有很多不合時宜的觀念、作法,也有加以淨化、改良的必要。例如:看風水、擇日、死後八小時以內不能入殮、出殯時安排電子音樂、花車、遊街、哭墓等,不但浪費,而且有失莊嚴。
佛教對喪葬禮儀的看法,主張要建立正知正見,不但不虛榮、不鋪張,尤其不能迷信。現在的人遇到喪葬事宜,大家競以虛榮心處理,不但要作得比別人盛大,還要比別人熱鬧。其實,尊重死者的心願,最是重要,因為治喪無非是求得死者安、生者孝。再說,喪葬本來就是個人家裡的事,何必勞師動眾?當然更不必顧慮別人的看法,而講究你有多少樂隊,我有多少花車;莊嚴肅穆,更勝於吹吹打打。
記得多年前,邱創煥先生剛上任內政部長不久,適逢其尊翁去世。他一時感到很為難,喪禮辦得太簡單,怕親朋好友批評自己不孝,身為內政部長,對父親的後事辦得如此草率;要隆重的舉行,又因當時蔣經國總統正提倡「新生活運動」,凡事崇尚簡樸。
當時我知道了邱先生的處境後,主動跟他說:這樣好了,佛光山佛教學院的學生都是出家眾,我帶二百個人去替你父親誦經,能有這麼多和尚念經,在台灣史上也不曾有過。另一方面,這麼做既不鋪張,也不浪費,又能響應蔣經國總統的新生活運動,可謂一舉二得。果然,此事後來傳誦一時,成為美談。
其實,不一定需要二百個人誦經,二個人、三個人念,也是一樣,甚至自己念就好了。自己父母的喪葬,由兒女做主,依自己的心意盡孝道、表哀思,最是妥當、切實。當然,一般人遇到家中有人往生,大部份的人都會手忙腳亂,不知如何是好,因為沒有經驗。所以,平時能有一個宗教信仰,這時候就會派上用場了。
生與死是人生兩件大事,尤其依照民間習俗,人死後所要處理的事情可謂繁雜瑣碎無比,相較之下,宗教的儀式,不管佛教或基督教,則顯得無比的簡單莊嚴,因此想請教大師,對於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如何說服他們用宗教的儀式來處理後事呢?請大師開示?
答:宗教是苦難者的救星,有很多人儘管平時都說自己不信仰宗教,但是遇到急難的時候,脫口而出的第一句話常是「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或是「上帝」、「耶穌」等,可見信仰宗教的重要。尤其一般人遇到家中有人往生,更是很自然的就會想要找個法師誦經,或是請求牧師祈禱,所以人只要有生死問題,就會需要宗教。
一九九九年台灣發生九二一大地震,規模七點三的震災造成中部地區災情慘重,一下子死了二千多人。雖然各地很快就捐出許多棺木,光是佛光山便捐了四百具。但是很多人有了棺木,面對如何把往生的家人放進棺木裡入殮,卻是六神無主,茫然不知所措。因此,當時佛光山因應災民的需要,除在第一時間緊急捐款及提供物質救濟外,並有法師巡迴各災區,幫助往生者處理後事,以及舉行超薦法會以慰亡靈,同時成立十四所「佛光園慈心站」,以佛法幫助生者重建心靈,走出震災的陰霾。
人是宗教的動物,人在苦難的時候很自然就會想要找一個宗教為依歸。但問題是,有的人平時不覺得宗教的重要,總要等到有事才來「臨時抱佛腳」。或者有的人信仰不夠堅定,一會兒信仰天主教,一下子又信佛教;再不然就是信得太複雜,這個寺廟、那個道場到處跑,結果到最後真正需要的時候,卻發現「三個和尚沒水喝」。
有這麼一則笑話:有兩個人在旅途中遇到強盜,其中一人平常信仰很多神明,當強盜揮刀過來時,膀子被砍斷了;另外一人信仰觀世音菩薩,也挨了一刀,但這一刀正好砍中掛在脖子上的佛像項鍊,佛像被砍彎了,人卻毫髪未傷,因此他很歡喜雀躍的說:「感謝觀世音菩薩保佑,讓我沒有受到任何傷害。」
另外那個信仰多神的人抓住被砍的膀子,痛得直冒冷汗,並且忿怒的說:「我身上帶了那麼多神像、符咒,為什麼都不保佑我呢?」
這時,袋子裡的許多神明說話了:「對不起!當你遇難的時候,我們原本也很想來救你,可是在列位神明面前出來救你,是沒有禮貌的事呀!因此,當你要受難時,我們互相讓著:『玉皇大帝!請您去救他吧!』玉皇大帝客氣的說:『城隍老爺!還是您去救吧!』城隍又客氣的說:『媽祖娘娘!您去吧!』媽祖也說:『耶穌!您去吧!』正當大家推來推去不知請誰出來救你時,強盜的一刀已經砍了下來,咯嚓一聲,你的膀子也就斷了。」
雖然這只是一則笑話,但是卻意謂著信仰宗教要愈單純愈好,而且要把信仰落實在生活裡,才能獲得信仰的利益。
自古以來,佛教受到社會最大的扭曲與誤解,就是把佛教當成是度死的宗教,一般人總在喪葬的時候才想到要採用佛教的儀禮;其實佛教對於結婚、生子、祝壽、喬遷等人生各種喜慶之事,都有一套很周全的人生禮儀。例如,嬰兒彌月時,要到寺院中為子女取名;成年時,行成年禮,代表已能擔當家計,負擔社會責任;結婚時有佛化婚禮,接受法師的祈福祝禱。乃至佛像安座、新居落成、工廠開工、房屋遷移、破土奠基等等,都可遵循佛教儀禮,請法師證明、灑淨及說法。所以佛教儀禮的範圍涵蓋生老病死、婚喪喜慶,目的就是要讓佛教徒在生活中都能有所依循,都能心存感恩,都能歡喜安詳。就如西方社會,上至國王登基加冕,下至百姓從生到死,都會以宗教儀禮進行。
宗教信仰是發乎自然的精神力,一個人一生一世,吃飽了還有餓的時候;餓了再吃,什麼困難都有法子容易解決。生活就算苦一點,也都還好;唯有宗教信仰,如果沒有信仰,內心就會覺得苦悶、無助。人和宗教的關係,就如同人和飲食、金錢、男女一樣,彼此是分不開的。因此,不管「生」時、「死」時,只要因緣成熟,人自然就會需要宗教。
目前社會上吹起一股購買「生前契約」,或是「預立遺囑」的風潮,由自己在生前就把後事安排好,以便臨終的時候能夠心無牽掛的往生。請問大師,對此有何看法?
答:人生在世,有很多事都不是自己所能預知或掌控的,尤其「生死無常」。但是,人雖然無法掌控生死,卻能為自己的身後事預作安排,例如,有人希望土葬,有人想要火葬,有人喜歡海葬,有人嚮往空葬,甚至有人發大願心,願意死後把遺體提供給醫學界作解剖研究之用。為了完成這項不能親自完成,卻又與自己最切身的最後一件大事,只好藉著「預立遺囑」來闡述心願。
另外,因應現代人希望為自己身後事預作安排的需要,社會上也興起了一種新興行業,叫做「生前契約」。所謂「生前契約」,就是趁著自己健在的時候,由自己或家人預先與殯葬業者簽訂契約,事先購買好死亡時的喪葬儀式,為將來的死亡預作準備,替自己的身後事買好人生的最後一張保單。
「生前契約」其實是「生涯規畫」的延伸,所謂「生死事大」,「生」的時候如何活得自在、活得充實、活得有意義,固然重要;「死」時能安心、放下,了無牽掛的走,也應該早作安排,預先規畫,所以「生前契約」就像一張「安全卡」,可以求得心安,未嘗不好。
但是,「生前契約」牽涉很廣,其中還有法律問題。例如,如何兼顧亡者的意願、家屬的習慣、宗教信仰、傳統習俗及業者的利益;執行時以誰的意見為主?乃至簽約後能否解約退款?這種種問題經常造成紛爭不斷。甚至不少不肖業者藉此吸金,捲款潛逃,衍生諸多的社會問題。所以,生前契約雖然有其時代性與需要性,相關業者也有公會的管理、約束,但總是賢愚不等、良莠不齊,還有賴自己的慧眼去選擇、判斷,擇定信用可靠的業者。
不過,相較之下,如果能依自己的宗教信仰,不管是付託基督教的教堂,或是佛教的寺廟,還是比較穩當。因為世事無常,銀行都可能倒閉,唯有寺廟是萬年常住,所謂「鐵打常住流水僧」,人雖然有去來,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所以最好是由宗教人士來辦理,不要用商業的行為來處理。因為世間上任何一種商業行為,難免有利益衝突,有了利益衝突,就會有紛爭。
其實,不管「生前契約」或「預立遺囑」,人生的意義並不在於死後有人埋葬、送終就是圓滿,人生應該要為社會留下貢獻,為自己留下歷史,為親人留下懷念。人雖然有生老病死,但是真正的生命是永恆不死的。過去中國人有「養兒防老」的觀念,有的人自己沒有生養,也總要想辦法認個乾兒子,或是收養個義女,以期老來有人孝養、送終。
但是常言道,久病床前無孝子,有的不肖子孫不但不懂得回饋奉養,甚至希望父母早一點死亡,以便早日分得遺產。所以老人不能太有錢,最好是有德、有智,尤其最大的保障是「結緣」。一個人只要自己生前多結緣,死後與你有緣的人自然會跟你結緣,這是最好、最能解決問題的方法。因此,與其透過生前契約來規劃身後事,不如廣結善緣最為圓滿。
現在很多醫院都設有「安寧病房」,專門為癌末或重症患者提供「臨終關懷」的服務。請問大師,佛教對「臨終關懷」有些什麼看法與做法,請大師開示。
答:死,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佛教認為,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死並非生命的結束,只是另一場輪迴的開始,因此「臨終」是「昇」、「沉」最重要的關頭,它是決定「往生」最寶貴而且具有決定性的一刻。
過去一般人因為很少能坦然面對死亡,因此往往忽略了「臨終關懷」的重要。直到二十世紀中葉,由於醫學及人文思想發達,現代人終於意識到,生命的關懷應該從出生到死亡、從身體到心靈,因此有「安寧病房」的興起,並且將「臨終關懷」當成一項生命課題來研究、討論與推廣。
「臨終關懷」並不是消極的等死,而是積極的拔濟饒益,透過對死亡的認識,讓人從死亡的恐懼中解脫出來,坦然的面對死亡。
根據《佛說無常經》說:「有三種法,於諸世間,是不可愛,是不光澤,是不可念,是不稱意。何者為三?謂老病死。……若苾芻、苾芻尼,若鄔波索迦、鄔波斯迦,若見有人將欲命終,身心苦痛,應起慈心,拔濟饒益。」經中並且具體提出照顧臨終病人應該注意的事項,包括:
一、注意環境的整齊清淨、光線的柔和、空氣的流通。
二、供養佛像,使病人觀相而生善念。
三、為病人宣說阿彌陀佛的慈心悲願及西方極樂淨土的種種莊嚴,使病人生起樂生佛土之心。
四、引導病人念佛,其餘探病者亦應為彼病人稱念佛號,聲聲不絕;病人命漸欲終,即見化佛、菩薩執持香花接引,心生歡喜,必無退墮惡道之苦。
五、若命終後,眷屬應止哀,不宜大聲哭泣,當取亡者新好衣服及隨身受用之物布施,乃至禮請法師或自行誦經,以此功德回向亡者往生善道。
另外,姚秦鳩摩羅什大師說,外國習俗中,一個人從出生至臨命終時,所作的善事平時都要一一記錄下來,等到往生前,由家屬為其講說一生的功德,使亡者仰仗行善的福德,生起歡喜心,而不恐懼害怕死亡。
由此可見,佛教早就注意到「安寧照顧」與「臨終關懷」的重要。佛教雖然講「生死一如」,目的是要我們看淡生死,進而勘破無常;但是在大限將至之際,如何讓病者身心安樂,無苦而終,這才是最實際的做法。
當然,生命不是臨終的時候才需要關懷,生的時候就要給予照顧;甚至臨終關懷也不是只對臨終的病人所做的醫療照護,而是對廣大社會大眾施以一種廣義的死亡教育,讓人正視生死問題,而不是一味的逃避不談。因為有生必然有死,死前的臨終一刻是每一個人必然要面臨的;既然人人都或早或遲要步入不同性質的臨終期,就應該早做準備,包括心理與生理上的準備。
甚至即使說「臨終關懷」是針對即將死亡的病人所做的關懷,也不應該只是在安葬遺體、處理完後事就算結束,而是應該對他的精神事業,以及後代子孫繼續給予應有的幫助,讓他能「死得安心」、「死得瞑目」。所以「臨終關懷」不在於關懷生命活得多長,也不只是關懷死時的情況或死後的安葬問題,應該關心的是死後的去處、死後的安心,這才是臨終關懷的真正意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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