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員山福園殯儀館設施簡介
-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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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員山福園殯儀館園區設施:
一.禮廳,本所目前共有出殯禮廳8間:
▣甲級禮廳(803及804)二廳,每間可容納200人。
▣乙級禮廳(801及802)二廳,每間可容網90人。
▣丙級禮廳(601~604)四廳,每間可容納30人。
包括室內、半戶外迴廊、以及可彈性使用的戶外廣場(埕)等三部份;禮廳內備有冷氣及高級音響等設備。 禮廳可供出殯奠禮及出殯前夜間使用。
禮廳收費,分為場地費、冷氣費及夜間使用電費等三部份,家屬可按實際需要決定是否開放冷氣。禮廳之空間,家屬可妥善配置運用。
禮廳會場佈置,由家屬自行委託葬儀業者負責處理。使用完畢後,場地應於租用時間內,花圈、什物應自行或僱工回收,或清除至收集場集中處理。逾時依照規定另行收費;未清除時,從繳納之保證金扣除。
福園各禮廳禁止懸掛輓聯(額)奠禮進行中除司儀外,禁止樂隊使用擴音器。禮廳前之金爐亭,僅供紙錢焚燒,不得做遺物、場地廢棄物等物品之焚燒處。
禮廳申請做夜間使用時,按規定繳費,可安排誦經、法事等儀式活動,但不得使用擴音設備,以免防礙園區及附近社區之安寧。
二.冰殮區(冷凍室)
本園區設有40個冷凍櫃(含4個獨立式冷棟櫃)提供遺體保存,使用時依照申請時間先後安排,申請人不得預約,亦不得指定格位。
冷凍區設有祭拜中庭,提供36個祭拜格位,放置靈位用,提供喪家在此追思或祭祀,但嚴禁使用擴音器或舉行其它法事。
遺體探視時間為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4時,可在二親等以內的家屬陪同下,登記進入冷凍室探視遺體。
三.化妝室
化妝包括洗身、化妝、著裝等事項,由本所工作人員負責。進行時間由工作人員根據預定入殮時間自行安排。 壽衣被枕等物品,至慢應於入殮前一日送至冷凍室。
遺體入殮時間應為出殯前1至2小時,棺木應在入殮儀式前30分鐘至1小時送達入殮室。
四.停柩室
停柩為冷凍之外另一種遺體安置的選擇方式;目前本所之停柩區由8至10個小停柩室組成「鄰里」式型態。家屬可在獨立的停柩室中舉行守靈、祭拜等殮殯活動,停柩期間以七日為原則,超過日數加倍收費。
停柩室以活動隔屏分為內外兩部分,內部為停放棺木空間,外部可供佈置供桌、燭台等物品,做為家屬守靈祭拜之空間,停放期間須將室內活動隔屏關閉上瑣,由家屬自行保管鑰匙,本所不負管理之責,守靈期間可安排宗教儀式,時間限於上午8時至下午11時,但嚴禁使用擴音器或舉行其它法事,什物、花籃等應放置各自停柩室室內門口,禁止放置於走廊及中庭。
五.火葬場
本所目前設置火化爐具二具,各自搭配獨立的小禮堂,作為火化前家屬祭拜及追思的空間。
申請使用須知
本所火化申請不受理電話預約,申請人須備妥應檢附證件至本所服務中心辦理。
火化用棺木限制板厚三公分、高六十公分、寬七十公分,超過不予受理。
申請時預定之火化時間,以遺體送入爐具為準;因此應提早20分鐘到達,舉行祭拜儀式後開始火化,逾時15分鐘以上者,取消當次使用權,由本所視當日使用狀況或其它時間彈性安排。
火化時間約需45至60分鐘;因此家屬應於開始火化約20分鐘後離開小禮堂,以便下一使用者之祭拜。
為維護安全及秩序,非經工作人員同意,不得進入火化爐具操作室。
火化過程中之焚燒紙錢(金銀紙)或其它物品,應於休息區後側焚化爐為之,不得任意焚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