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分享:台灣殯葬史(十一)
- 2019-09-16
- 1191
喪禮怎麼辦-出殯
殯儀館是現代人熟悉的名,但只算殯葬設施的五分之一,此外還包括公墓、禮廳及靈堂、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等四者。其中禮廳及靈堂係最新修訂法規時所增添,為的是在推展先火化後辦告別式的改革措施同時,讓民間業者設立正規告別式場有所法源依據,其明確界定為殯儀館外單獨設置或附屬於其中的奠祭設施。至於殯儀館仍清楚標明在醫院之外,勿使功能混淆,也意著醫院太平間外包為奠祭場所的現象終必轉型。
殯儀館名思義是從事停殯及舉行奠禮之所在,而殯的原意主要指出殯,亦即將已入殮的亡者送出去安葬,但如今則包括治喪、入殮、奠禮、出殯等一系活動,實際上已將殮殯聯繫在一道了。殮、殯、葬是人們辦喪事的核心部份,一但將傳統禮儀產業化之後,自然形成為一套產業價值鏈。
即然入殮、出殯和安葬乃係一體流程,其銜接面亦有一意義。像過去從入殮到出殯皆在各人家中進行,現已轉移至列為特定專區的殯儀館舉辦,既省錢又省事。至於幾乎全為公營的台灣各地殯儀館,也盡可能推廣殯葬一元化的服務,令亡者在館區火化立即就近晉塔,省去家屬親友舟車勞之苦 不過一元化要有先天條件配合,亦即專區內原本就有完整殯葬設施,構成殯葬管理所讓所有流程集中於一地舉行,否則還是得勞師動眾。
台灣殯葬史一書